相关问答
现在法律界公认的倾向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一般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这块土地和上面的房产就可以继续使用了。毕竟我国商品房市场的历史还没有40年...
有两种,50年和70年,现在一般来说住宅性质的会是70年,而商用性质的就50年(国家真的是越来越。。。。。。。)到期后补交一笔土地使用税(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如果你的房子,土地年限到了,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一般情况下,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个情况目前还没有任何人遇到,但相信国家应该不会收费很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时国家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比如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从理论上来讲,国家应该赔偿你的房屋,因为土地虽然是他的,但是房子是你的,就好像现在国家占用了农民的菜地或者别的什么,都是要赔偿一样,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基本上就是等于你被拆迁啦。
产权的问题,住房一般是70年没错。但在具体房屋上,要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还剩下多少年。70年减去已过去的年份即是你要的答案。当然,如果是商住一体的,取得土地使用权可能就是50年。开发商告诉你50年那不会错的。如果是50年他告诉你70年才有问题.至于到期后的问题,你一点不用担心,我国法律执行到现在,还没有到期的问题出现。到时,最多办理一下手续,出一点不会多的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