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具体如下所述: 1、期满后不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
如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具体如下所述: 1、期满后不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视为双方继续按原待遇履行劳动合同。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审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在原条件下继续履行劳动合作 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 如无异议,应视为双方默认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但继续工作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续签的情形,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