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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出让、划拨以及转让三种方...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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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有以下条件:(一)按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项目的,应当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片段开发土地的,按照规划开发建设土地,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形成的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房地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6、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要想获得一块儿土地的使用权,大家提前了解一下国家土地使用权法规是非常必要的。获得国家土地使用权方式有三种即出让、划拨、转让,只有通过正规的手续,按照法律的程序获得获得土地使用权,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此外,大家可以了解一下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的时间限制。
土地使用权出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土地使用权方式决定了转让条件有所不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 1、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 2、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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