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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工作,直至出具书面终止合同的证明,避免用人单位因旷工而难以维权。...
劳动者不提前30天通知离职一般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劳动者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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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并不一定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虽然劳动法规定要提前30天辞职,但是损失可不是只有30内造成的那么简单。1、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虽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她的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追责; 2、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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