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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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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1、明确房屋价格 很多人委托中介售房之前并不会自己先为房子估价,而是任凭中介做主,中介报价多少便是多少,但其实中介的报价大多都不是真实价格。所以,你委托中介之前一定要先合理分析一下自己房子的价值,可以从采光、楼层、户型、地段、配套、增值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2、选择正规中介 如今,当你站在街道上一眼望去时能看见数家中介机构,听过的、没听过的、大型的、小型的等等,数都数不过来,这时就建议你尽量选择大型的正规中介机构。一般来说,大型的正规中介管理都比较规范,而且客源充足,房子也更容易出售出去。 3、摆正卖房心态 正确的售房心态不仅能让你与买家更顺利地交易,而且帮你减少被中介坑骗的可能性。如果你在委托中介的过程中表现出自己十分急于卖房,那中介就很可能借此机会给你施加压力,比如告诉你要降价,否则房子无法出售,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为了“吃”更多的差价而已。 4、慎做委托公证 当你委托中介的时候,有些中介会以方便售房的名义让你办理委托公证,这时你就要慎重考虑后再决定。一旦办理委托公证,这也就意味着你将自己所有的权利都交给了中介,这样就为中介耍花招提供了方便,之后若出现问题,你都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5、注意违约条款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签订正规、有效的合同,并且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违约条款。房产交易过程耗费的时间长,手续也繁杂,不管是买家、卖家还是中介,都有着违约的可能性,因此提前约定好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是很有必要的。另外,如果是定金过高或者违约率过高的合同都最好不要签订。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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