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债权人证明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可以有借条、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当事人陈述等证据。...
1、代位权诉讼的优点: (1)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那么代位继承需要提交什么证据?我认为主要提交三个方面的证据。第一个就是关于诉讼主体资格方面的证据。 (1)那么这个应该提交、本、等。 (2)是当时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说是精神病人的,还应当提交的一个身份证明资料,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等。 (3)如果当事人是养子女,形成的一个关系的继子女,则应当提交出生证明,或者是形成抚养关系的一些证明材料,这是第一个方面关于主体的一个证据材料。第二个是关于代位法律关系的证据,也就是你代位继承权的一个依据。(1)就是提交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这个死亡证明书。当然只有死亡了才能去继承,所以这个非常重要,比如医院开具的,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2)就是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的一个亲属关系,那么是否有代位权,那么就是这个证明进行一个提交的。第三个大的方面就是要代位继承的遗产的相关证据。那如果说是房屋应该提交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说是缴款的发票,或者是出资证明,那如果说是存款的话,则应提交存款单、银行账号,股票,股票的账号,股份,股份的出资额,车辆债权等都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代位权诉讼法律后果: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 2、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后的民事效力,直接归于债务人; 3、对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后,第三人不得对抗债权人,因为此时债务人已丧失了处分权。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提起代位诉讼需要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 2、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