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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作为员工,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标准是根据工作年限按照每年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按照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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