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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
1、房子由我父母出资,但产权属于我和老婆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现仍处于还贷款期间,若现在我们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评估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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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首付、商贷买房,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分割时要一并考虑,当事人出资额的比例悬殊、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的较短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不拘泥于平分。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登记一人名下的行为实质出资是其父母的话,那该房产依据解释三应属于他个人的财产。 二、一般转让以过户登记为准,既然是双方共同财产,那应该两人都同意才行。 三、你如果担心将来其私自转让,那从现有程序上看,应该不会发生。还是觉得有风险的话,那就去加上你的名字并在房管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因此,婚后买房只要双方对房屋没有另行约定,虽然只写男方的名字,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原则上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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