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员工未经许可擅自离职,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结束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公司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所做出的劳动贡...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辞职不是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只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递交辞职书算主动解除合同,不算辞退。劳动者业绩不达标,并非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如果屡屡不达标,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交辞职书,是自己主动解除合同,与用人单位辞退毫不相干。用人单位只是需要结清工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用人单位要求递交辞职书这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径,劳动者应当不予理会,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但对其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劳动者也愿意的,应由双方订立解除合同协议书,并载明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准许。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并保留证据。否则单位会说你无交过辞工报告是自动去职,不出你解决去职手续。 1.辞工信给主管签字,写什么都行,即便写分别意辞工也能够。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 2.提交书面辞工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雇主说出如辞工一律不允等能够作为证据的话。 3.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工信,单件上注明是辞工通知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工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有了以上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公司要给你解决去职手续,如果公司分别意,你能够去劳动仲裁组织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08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2,090人已浏览
1,5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