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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是不能违规解除合同的,一旦解除合同,生育险只能停缴,生育险在产前中断,是不能报销的。如果单位坚持要解除,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签...
不能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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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除非是劳动者自愿;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提供合法有效的准生证明方可受孕,该条款是对职工生育权的剥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属于无效条款。你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况,单位不能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单位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女职工怀孕,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可以反映到工会、妇联、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甚至可以上诉法院解决,申请双倍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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