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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是2005年6月签的合同时间为6个月,也就是说到2005年12月31日为止,从06年元月1日起我们既没有收到通知说要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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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从04年5月到单位开始工作,期间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妨碍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8年3月续签了一年的合同,8月发现公司未缴纳社保费,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自04年5月至解除劳动合同会之日止期间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应为4.5个月的工资。3、《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特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情况,即合同期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时,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而合同到期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此前并无相同规定,故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4、劳动合同上工作时间为空栏,违反《劳动歌合同法》第五款的规定,但并不等于该条款无效,应视为按国家规定执行。至于单位要求职工周六上班,同样并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但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要么安排补休,要么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4、你的情况,不适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无权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续签合同终止的,违法的支付赔偿金,合法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满6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连续两次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拒绝不予订立的,属于违法终止合同。按《劳动合同法》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你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由于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属于违法,你应当趁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按照你从拿到毕业证后到现在为止的期间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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