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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莞劳动法工资多少 1、劳动法没有规定东莞市2015年劳动者底薪,法律只是规定了最低工资保护,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形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
一、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 1、广东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类。 2、一类地区广州为2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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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另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总长度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你讲述的情形是每天都有延长三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其每月的总长度有超过36小时,这是违反劳动法的。 2、从2013年广东省调整最低工资,二类地区东莞的最低工资为1310元,则小时工资为12.5元,那么你的加点工资11元/小时,且不说没有按你的工资计算小时工资,也低于现执行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是不合法的,建议向劳动局提起争议劳动仲裁的申诉,以解决厂方克扣加班费问题。
2018年东莞基本工资标准是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中第二类地区的工资标准。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也不包括中班、夜班、低温、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工资津贴。此外,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同时,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正式入职后约定的工资80%。
1、员工离职,那么单位是需要结清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拒绝结清那么员工是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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