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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土地征收的公告的时间至少为三十日。公告的内容为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国有土地征收公告最少30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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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公告30日。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市、县人民政府计划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期限在1个月以上。征地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征地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还应注明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事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测量界,自测量调查结束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要求开庭补偿标准和配置方式的,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组织听证。
征地公告时间:自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所有人为单位制定征地补偿。被征收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征地补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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