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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多的。,主要有脊椎退行性病变、胃病、痔疮、心脏病、高血压、前列腺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等。女性司机多见的月经功能紊乱、习惯性流产、妊娠合...
,主要有脊椎退行性病变、胃病、痔疮、心脏病、高血压、前列腺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等。女性司机多见的月经功能紊乱、习惯性流产、妊娠合并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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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并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描述的疾病,这要去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医院就开诊断证明,但是最多开半个月,如果你打算开一个月的肠胃炎病假话需要开两次才行。
根据本案事实及法律规定,本人认为:1/本案认定职业病比较困难,当然你可申请进行认定这是你的权利,但结果可能无法与你的预期一致,因为职业病系因工作原因,常期接触有害物质,导致疾病,而据你的陈述该哮喘系你本身疾病。2/你可享有病假待遇,即不低于最低工资金的80%工资。另可在医疗社保范围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如用人单位未支付病假期间工资,或未缴纳医保,可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切记,一要主动申请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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