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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房产证上的权益人,是男方和男方父亲?供房又是男方一人?单从产权上看,权益人就可能有男方父母、男方及妻子四个产权人,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首付...
如果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视为首付是对其一方的赠予,属一方财产。离婚时,按比例确定共同部分再行分割。具体可电询134XXXX855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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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这种情况下双方离婚的话可以对房屋的归属和分割进行协商解决,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虽然是婚前支付的首付但房屋登记在你们俩的名下视为对两人的共同赠与。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共有财产,首付是男方,这种情况应该是房产归男方,女方获得现金补偿建议积极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欢迎随时咨询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访问我的个人网页,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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