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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 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对于房子协商不成的话要求法院进行分割,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
很可能会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当然男方用于归还贷款的款项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话需对女方予以补偿,同时也应考虑男方父母的态度及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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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的首付款可认定为是出资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共同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均等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你所述情况,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对共同还贷部门及房屋增值部分予以经济补偿。
一般是这样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们二人共同购买,房产证上登记为你二人。一方婚前所买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即使对方婚后有还贷。婚后购买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父母一般没有份额,他们的出资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是按男女个一半的财产进行分割。贷款也未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有二人共同偿还。 3.不一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与父母形成的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的房主一般都推定为房主,但能证明登记有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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