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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题的答案并不绝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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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题的答案并不绝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首次和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我国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所以谈不上违法。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再提出签订三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涉嫌违法了。
第一,违法不违法要看双方的意思表示。如果你续两次在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三次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继续和你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你不同意,那么双方仍然应该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同意再签三年期劳动合同,也可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的意思表达和你是否有违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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