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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的所得税法及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 高温费补贴应该归集在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科目中 从以上可以看出,高温费属于劳保是不确定的...
高温费属于劳保费,劳动保护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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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其实在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及,但是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确实存在关于劳动安全、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从这种意义上说,高温费的提法无疑符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越来越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关注。作为劳动者来说,在具体从事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工作期间,理应享受到高温费这种特殊岗位津贴,而作为用人单位来说,正常支付从事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高温费,不仅是依法履行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提供劳动安全、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的义务,同时也体现出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企业文化以及人性化管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在6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关于您问的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如果以现金方式发放防暑降温费,则当然纳入工资总额,个人需要对超标准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对超工资总额部分也需要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找一张发票,上面注明的是防暑降温用品,报销入账后,照样以现金发给员工,财务上则有可以劳动防护费进行入账了,不需要交税,这就是所谓的合理避税!,当然也可以进入福利费,作为员工福利入账。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以上是高温费属于福利费吗的解答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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