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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搜集下列凭证证明和公司有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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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投诉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应重点搜集可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以下证据:(1)载明支付单位的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盖章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6)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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