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工单位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加班是正常的,只要是支付了加班费即可。...
用工单位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加班是正常的,只要是支付了加班费即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没有间隔休息的补偿规定。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5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综合工时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不执行加班的规定。但是,在个别省市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你的问题简复如下: 据你所述,如果你在原单位从事工作达12年,应当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如无双方协商或法定解除的情形出现,单位是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另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你根本没有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挪用单位现金也因数量少,根本不构成刑事责任。因此,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无法律依据的,完全可以向其主张权利。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的发展不仅需要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能力,还需要有一定的人情味。为了眼前小利,而辞退孕期职工对公司的环境也会带来不良影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