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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旷工是否可以开除可以结合各地区的法院解释。2、参考依据:《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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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规章有规定旷工三天属于重大违纪的,可以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一方面,需要明确你与公司之间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关系,即目前你们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如果你想单方解除,则你可以根据你单方解除合同的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证明你已经通知公司,不再上班,已经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非是你无故旷工,被开除。这个一般问题不大,因为你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受理,就能证明上述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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