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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赠与是实践性行为,房产必须要过户才能产生效力。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没办理新房产证,住房产权还是属...
将农村房屋赠与给配偶、子女的,并在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过户登记,该赠与房屋行为是有效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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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协议有效吗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综上,房屋赠与协议去公证就有法律效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2019南京市房屋赠与的手续及其相关问题。其实房屋赠与的手续在全国的范围内都是一样的,因为房屋的赠与并不会有什么经济纠纷。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2019南京市房屋赠与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具备以下要件就是有效的: 1、赠与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赠与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房子赠与协议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子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
房子不能过户,只能协议过户不发生物权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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