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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设计合同备案方法包括: 1、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
设计合同需要备案。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办理备案手续,或在设计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依法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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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需要备案,有以下两种备案方式: 1、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设计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 2、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必要时,设计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录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合同备案,填写相应合同备案表中的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应当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后,应当将材料报送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或者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2、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提交的合同及相关材料。符合备案要求的,在正式合同文本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合同备案必须提交的材料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2、《勘察设计企业信用手册》原件;3、勘察设计合同正式文本(不少于三份);4、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中所列参与项目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近六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均有效),军队、高校或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复印件(近六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勘察设计企业信用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原件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在本单位工商登记所在地承担的项目备案时,《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明原件》只需提交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道等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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