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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同意,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工资吗?

2022-01-23
根据您的地理信息确认您是上海地区,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0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通知用人单位以后,您必须继续上班履行30日合同约定的义务。除非企业当即同意你解除合同,才可不再履行义务。否则,要满30日后,您才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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