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父子分家房屋抵债是否有效

2022-10-31
案情简介:老周是河北省邢台县山区的农民,儿子小周结婚后,老周便与儿子进行了分家析产,将村外其宅基范围内的一处房屋以“分单”的形式分给了小周。后来父子二人的关系不是很和睦,因债务关系小周又将该房屋抵给了老周,老周将房屋收归己有,但并未收回小周手中的房屋“分单”。2006年,村民李某找到老周要求租用其村外的房屋,双方协商后李某一直占用该房屋。2014年10月,土地部门在对该村村民现有房屋进行统一确权登记,老周拿着宅基地证依法登记其村外的房屋时,却被告知该房屋已于2010年8月被小周卖给了李某。原来,李某在小周处看到了分家析产的“分单”,便以2800元的价格从小周手中购买了房屋并签订了协议。在买卖房屋时,小周未将原先的以房抵债协议告知李某。无奈之下,老周告上法院,要求确认上述房屋买卖行为无效。法院判决;邢台县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买主李某居住使用,判令小周将卖房款2800元及利息返还其父亲老周。律师说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为所有户内登记人均享有的权益,在小周与老周达成以房抵债的协议后,老周并未收回“分单”,致使李某验看小周的“分单”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在买卖房屋时,小周未就以房抵债达成的协议进行告知,因此李某的购买行为属善意。而小周明知诉争房屋已不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却将房屋卖与李某,并获得房屋价款,其所得的房屋价款属不当得利。依照相关法律条款,法院判决小周将房屋价款给付老周,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