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青岛购房新政策原文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
青岛二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比例:最少六成贷款利率:上浮10%,即:7.205%二、二套房认定标准青岛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详情如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可以用来偿还房贷,你造吗?在青岛,如何申请公积金提取偿还房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已为大家整理好,一起来看看。一、提取条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二、提取材料(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表格范本];(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职工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还款明细原件(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银行印章)。2、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3、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三、提取额度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不受本条限制。四、申请办理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五、办理流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六、办理时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我知道是在青岛市市区(市辖七区,下同)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2016青岛公积金新政策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00%下调至2.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50%下调至3.25%。对于2016年8月26日(含2016年8月26日,以借据放款日期为准)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于2016年8月26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1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三、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从2016年8月26日起,由3.85%下调至3.575%。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