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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定过错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告知、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劳动...
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流动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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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定过错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告知、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现在仍然有效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因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的工资和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该条公司应该在你办理完工作交接(即离职退场手续)后支付,应该认为是立即支付,或跟你约定具体的时间支付。 法律上没有写明支付的具体的时间,不过为你办手续的时间要求是15天内,也可以认为公司应该在15天内办理完所有相关手续,包括提供证明、转移关系、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现在已经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公司仍超过15天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向公司询问清楚,约定明确的支付时间。如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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