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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主要责任的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老板应该管,你看看这里: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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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说明还是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比如,如果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是由企业负责的,且冶疗期间企业要按月付工资的,以前该享受的福利还得照发,该阶段企业是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治疗结束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评出伤残等级的,如果员工与企业劳动关系解除的话,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认定后,企业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就是以上了。其他如医药费、伙食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企业没有交工伤保险的话,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企业买单。上述是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怎么办的具体方法?
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不知你们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属于劳动关系就应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只是医药费的问题了。2、如不属于劳动关系起码属于雇佣关系。3、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按照上述规定你要求给付医药费并不过分,老板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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