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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以下: (1)医患合同关系; (2)医患无因管理关系; (3)医患事实合同关系。...
平等、尊重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这也是医学伦理序的基本要求。从心理学的角度来深刻认识,其实患者希望得到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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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患关系 就是在医学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医疗行政和后勤人员等)与患者一方(包括患者本人、患者的亲属、监护人、单位组织等)之间的关系。从改善全面医患关系的角度,我们应更重视广义的医患关系。 二、医患关系存在着三类模式: 1.主动一被动模式也可称为支配一服从模式。在这类模式中,医师处于主动或支配地位,病人完全是被动的。 2.指导一合作模式该模式中的病人有一定意志要求,需要医师帮助,并愿意合作。 3.共同参与模式这类模式以平等关系为基础,医师和病人都有治好疾病的共同愿望。双方各自发挥自己的积极性,相互支持,相互协同配合,共同和疾病作斗争。 现代医学正处在一个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时期。由于这种转变,医患关系也逐步从传统的医方主导、病人盲从的模式向医患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模式转变。 新医患关系模型就由受生物医学模式影响下的主被动模型,发展为指导合作模型或共同参与模型。
广义的医患关系指的是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事业中和患者之间的关系,而这里的医疗包括医疗诊治,医疗科研和教学、医疗后勤管理等;狭义的医患关系仅指医生在为患者提供诊治技术和知识而建立的关系。医患法律关系应根据医疗工作的不同含义作具体的界定。 《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患之间的沟通不同于一般的人际沟通,病人就诊时,特别渴望医 护人员的关爱、温馨和体贴,因而对医护人员的语言、表情、动作姿态、行为方式更为关注、更加敏感。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必须以心换心,以情换真,站在病患的立场上思考和处理问题。工作中,医患双方围绕伤病、诊疗、健康及相关因素等主题,以医方为主导,通过各种有特征的全方位信息的多途径交流,科学地指引诊疗患者的伤病,使医患双方形成共识并建立信任合作关系,达到维护人类健康、促进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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