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证据都应当在法庭上公开出示。但对某些证据而言,如果公开出示,则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出示证据时,也应根据具体情...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供证据和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要将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必须将证据拿到法庭上出示。证据只有经过当事人互相质证、辩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供证据和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要将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必须将证据拿到法庭上出示。证据只有经过当事人互相质证、辩论,才能保证真实性和可*性,避免认定事实的证据出现偏差。现实中,有的审判人员考虑证人不愿公开作证,往往不出示证据,或者虽出示证据但不讲明证据来源和证人姓名,使双方当事人无法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不利于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对此,应当予以纠正。 证据在法庭上出示、质证,是人民法院审查核实证据最重要、最基本的方式,对于出示的证据,当事人双方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即可确认该证据的证明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证据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则应对该证据进一步审查、核实,不能直接将有异议的、未经核实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虽应在法庭上出示,但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提交法院的一般为复印件,开庭时需要携带原件质证。已经提交过的证据复印件不需要再重复提交。
无论是依职权调取,还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取,法院调取的证据原件,都应当在庭审时出示,由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如果不出示原件,当事人无法质证,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是错误的。如果该证据被采信,就属于程序错误,如果上诉,应当发回重审。如果已经生效,应当再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1,35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