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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请求事项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请求事项的情况说明,理由是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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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适用范围:(一)企业、个人经济组织、民营非企业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报酬、劳灾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雇佣制公务员之间,参考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雇佣者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等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终止(六)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建议(五个关系的建议的建议)的劳动关系的建议的劳动关系的建议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终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有以下这些: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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