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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不被开除,就拿得到补偿。...
1、我国《劳动法》规定:连续在单位工作10年的,劳动者提出的,需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2、对于改变劳动合同内容的,需要协商一致。3、若是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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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没签合同更好,还可以考虑拿双倍工资。 只要继续在里面工作就没什么问题了~如果单位辞退你,是要给你补偿金的。 如果你和单位辞职,一分钱也没有~
你这个问题已经多次提问,首先,你要准确表达提问,知友们,才好回答你问题。其次,你是工作10年了,那么续签合同时,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你刚刚进入单位,那么要经过试用期,才能转正的,至于试用期约定,你可以与单位人事部协商处理。最后,知友们,只能从工作10年或者你刚刚工作来回答了。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应当”,指的是用人单位必须与你签定劳动合同,你要积极配合。7年没签定劳动合同,只要你没有拒签,责任在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必须办理的。责任在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裁减人员的具体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工资卡、工作服、工作证件、工友证明、食堂职工饭票等,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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