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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累计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期间的工资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三倍,而休事假的工资只是扣一倍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存在以年休假抵事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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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劳动者通过辞职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年度可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没有休假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具体应当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及工资数额需要依照下列法规规定进行折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从每年1月起满一年才能休年假的,入职满一年后,就可以休年休假的。年薪一般安排在当年休息,一般不安排过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职场因生产,工作特征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薪的,可以跨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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