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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
1.前提条件。 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 (1)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 (2)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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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状告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保密费不能代替竞业限制补偿金 保密费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已支付劳动者的保密费不能代替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仅规定保守商业秘密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的保密费,即保密费并非法定,用人单位不必支付劳动者履行保密协议的费用。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一项义务,竞业限制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所以竞业限制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且必须在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协议中约定保底条款需满足生效要件。保底条款是指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不论合伙企业是否取得盈利,一个或数个合伙人都要按照一定的金额或比例从合伙企业中分得收益。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则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同时,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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