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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2,若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承诺书无效。劳动者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这就...
根据你咨询的劳动者放弃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法律主张,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同样,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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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了赔偿金的,就不再重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双倍有两种情形规定,一是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这里的双倍工资是包含原先正常发放的那一份工资的,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按照前面的工资再补发一份。另一种情形是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单位应当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所谓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而是医疗补助费。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解除合同情形都可以领取经济赔偿金,如果因劳动者违法、违纪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是不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领取经济赔偿金的情况包括: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赠加医疗补助费,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换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因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有人单位濒临破产或在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同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逾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这时,用人单位除全额发放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能2,对于经济补偿金能否放弃根据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承诺书无效。劳动者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这就决定了在职期间签订承诺书的双方并非平等主体。且劳动者在职期间不享有经济补偿金的利益,固放弃其未享有的利益约定应归于无效。因此,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的“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时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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