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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
怀孕期间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2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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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有关规定的赔偿办法》。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为避免女性职工怀孕期间有人员损失,有不正规的公司就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公司的这种行为违反规定,严重损害女性职工的劳动权益。因此,即使是在入职前就怀孕了,既然被公司录用了,那么公司能不能解除合同,首先可以看到下面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面情形的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还没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该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按照上面的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去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是这么做了,那么,女性职工可以及时去投诉举报,或者是去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按下面步骤进行: 1、准备好下面几种材料: (1)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并要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其实现在很多公司对女性职工都带有偏见,特别是怀孕女职工,一旦被发现已经怀孕,就可能会被开除。不过,要是有公司真这么干的话,那么建议最好就要经积极申请仲裁解决。
首先,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你。其次,按照现行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计算的,施行之前的,发给生活补助。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但是超过半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再次,坚持自己是否怀孕,如果怀孕,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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