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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
如果双方已经通过书面的方式约定了员工的工资中包括了加班费,并且该加班费的数额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支付标准的,那么该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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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应包括加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条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因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加班费本身就不包含日工资,周末加班是以日工资的200%计算,是在正常工资之外另外支付但是加班需要提供加班的证据,出勤卡或者单位有出勤记录的,仲裁时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另外,每周是可以工作六天的,但是周工时不能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是按加班计算,这样按加班计算,是按150%的标准《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该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谓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加班费包含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休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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