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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租赁合同后,租户决定不再履行租赁义务,是否能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2025-01-09
根据您已签署的住房租赁协议,如果贵方决定不再续订该房屋的使用期限,则必须面对一定的违约责任。具体情况来说,如果您的合同未针对类似情境作出精确的阐释,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您原先所缴纳的押金仍然有望获得归还。为了退还剩余租金,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 第一,寻求协商解决方案。我们建议您积极与房东进行沟通,考虑是否可以退还部分租金以及押金,同时为对方提供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新租户。 第二,尝试进行转租事宜。经房东同意后,如果您成功完成了转租工作,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最后,请务必遵守合同条款。如果您的合同中对中途解约事宜有明确规定,例如要求告知租约终止之事前预告一个月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等,那么您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因此,如果您与房东之间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您可能需要按照这个约定来支付违约金。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因此如果你与房东之间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你可能需要按照这个约定来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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