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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达到工作标准是什么意思?

2022-08-19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市政府91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情况解除合同应得补偿 国家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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