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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赠与的房产能收回,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要回赠与的房产: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
离婚的时候房屋赠与给孩子,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和公证,那就可以要回,不办理过户登记就算撤销赠与。如果办理了过户手续或者公证程序,那就不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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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是能要回的;如果已经办理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一般是不能要回的,而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是不能撤销的。
房产赠与相关规定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赠与的房产是可以要回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权利转移之前; 第二,非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第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第四,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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