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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如果是物业公司违约,业主不需要交管理费;如果没有构成违约,业主仍然需要按时缴纳交管理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
不满意的服务是否可以拒付物业管理费取决于具体情况: 1、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上只有一些缺陷的,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 2、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物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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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的服务是否可以拒付物业管理费取决于具体情况: 1、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上只有一些缺陷的,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 2、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管理义务的,可以不支付物业管理费,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不行。现在所有者以房地产服务有缺陷为理由拒绝支付房地产费用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房地产和所有者有约定,所有者必须根据房地产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房地产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按时支付房地产服务费用,但所有者有证据证明房地产服务有缺陷,所有者不必支付房地产费用的滞纳金。2、物业管理有缺陷的,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一致的问题可以通过行业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谈判,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改为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业主对房地产服务不足的地方,立即拍照、录像等保留证据,与住宅区的业主与房地产公司协商,再次选择房地产公司。
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如果是物业公司违约,业主不需要交管理费;如果没有构成违约,业主仍然需要按时缴纳交管理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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