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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预售商品房合法吗转入预售商品房,是指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工程竣工之前,把该预售商品房转让给他人。那么,转入预售商品房的行...
预售商品房不能转让。国务院规定,禁止预购商品房转让未完成的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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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购买的应该是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 首先,买受人与受让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转让双方持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及有关的证件到预售登记的交易主管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市国土与房屋管理局审批。 第三、经交易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转让双方需缴纳相关税费。转让合同在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后,买受人所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
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商品房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稳定,转让人将预售的商品房提前转让,转移跌价风险;新预购人自愿承担跌价风险,冒着风险提前买受,然后再次转让,这种转移风险和买受风险必须是平等自愿的。当然,与之相对应也有获得利益的机会。
所谓预售商品房转让,是指预购人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前,将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至于预购人办理了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再转让的,则属一般的房地产买卖而非预售商品房转让。因为此时预售合同已履行完毕,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只不过还存在一些后合同义务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责任罢了。另对于预购人将预售合同权利义务部分转让的,则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与预购人依约定享有连带或按份债权,承担连带或按份债务,预购人并未脱离该预售合同,仍是预售合同的当事人。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在本文讨论范围——笔者注)。预售商品房转让不等同于房地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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