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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见的企业非法集资形式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面广,危害极大,根据我部近年来掌握的情况,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一般采取以下方式:一是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该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一房多卖”。二是利用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非法集资。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自身或者是通过中介公司向社会公众融资,承诺给予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息,有的还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三是以分割销售商铺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该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来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用人单位对非正常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非正常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知你说的非正常离职是否符合以上条件之一,通常来说,非正常离职即没有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而离职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条,故无需赔偿劳动者,但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劳动者之前正常出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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