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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你在生病期间,公司给了医疗期发了工资,现在你说报给总公司的是什么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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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的规定,你可提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您同意解除,则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之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首先,关于原单位主张是否成立问题,这需要认定你与原公司有无劳动关系,而不是你与第三方是否主动离职有关系,所以,原单位的主张不能成立。但你可以向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三方主张, 其次,关于是否给予你经济补偿问题,你若主动离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不能有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给付条条件至少是“协商一致”。 最后,关于证据问题,根据证据规则,对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有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你在在当地人社局的网站上查询到你的就业失业登记记录上记载的也是协商一致的原因,非你个人提出离职,虽然是重要证据,但劳动争议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事实,这样事实是你主动离职,那建议你放弃诉讼,把这事翻篇,高兴投入以后学习生活中。 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现在已经满1年了,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有责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没交的可以要求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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