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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时事新闻这里的关键在于要区分时事新闻和时事新闻作品。时事新闻作为一种事实,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作者根据时事新闻所创作的时事新闻作品则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1.新闻侮辱。侮辱是以暴力、语言、文字等形式,使对方的人格和名誉受到损害,蒙受耻辱。新闻侮辱依据不同的传播媒介大致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在广播电台主要表现为用语言;在电视台主要表现为用语言、画面;在报纸、杂志主要表现为用文字、插图、照片等形式进行侮辱。新闻侮辱多发生在评论性语言中。 2.新闻诽谤。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毁人名誉。新闻诽谤可以是口头语言(在电台、电视台),也可能是文字(书面语言,在报纸杂志)。新闻诽谤同时也违反了新闻真实性原则。 3.新闻报道揭人隐私。隐私是不愿告人、不愿公开或者不愿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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