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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增值怎么计算,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等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加上贷款总利息)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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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 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12.5%×200万÷2= 12.5万。 2、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 1.25倍。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 1.25倍= 12.5万。 3、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160万=25%,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 2.5万。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 2.5万。
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1、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 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12.5%×200万÷2= 12.5万。 2、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 1.25倍。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 1.25倍= 12.5万。 3、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160万=25%,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 2.5万。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 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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