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首先要看你和公司签订了几年的,约定3个月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从你提供的事实情况看,11月进,3个月的试用期满后应该在2011年2月。2...
1、首先要看你和公司签订了几年的,约定3个月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从你提供的事实情况看,11月进,3个月的试用期满后应该在2011年2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你处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须说明理由即可,且有,无法要求补偿。2.从你叙述来看,你可以从方面入手。你的每月工资3000是指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的工资,超出部份应支付你加班费,平常加班费为正常工资的1.5倍,休息日为2倍,法定节日为3倍。那50元为补助不能计入加班费。因此,你可以要求足额支付超时部分的加班费。3.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协调解决,如果协调无果,你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1、首先要看你和公司签订了几年的,约定3个月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从你提供的事实情况看,11月进,3个月的试用期满后应该在2011年2月。2月至现在应该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3、“合同上注明试用期不合格,将延长试用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4、公司现在无故辞退你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经济赔偿金呢。
《》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66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