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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如果你公司没有超过,应该说双方均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赔偿。但你可以根据原来已签订的三个月...
正常情况下:1、能辞退;2、无补偿;3、必须给你工资。但你的情况可能会有变化: 一、依法你在4月17日入职时,公司必须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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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在用工之前或者用工时签订,也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工一个月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月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如你所述,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你可以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主张二倍工资。 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换人劳动者个人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30日内到社会保险机构为劳动者进行登记,社会保险费从用工之日起缴纳。
7月27号去了一家公司,8月签了一份试用合同,合同签了两份,签的是两年,试用期是1到3个月,签完后公司没有把合同给我们。现在我们做了三个多月了,公司辞退我们,说我们还没有转正。10月份的时候我们多次询问,他们说我们转正了。现在辞退我们,他们说我们没签转正的合同,可是我们都工作三个多月了,该怎么办?请首先核对标点符号,否则会有歧义。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条中指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一)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三)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知识辞退不当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1、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2、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3、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4、严重违章违纪辞退,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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