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时间签定不动产买卖 合同表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签定合同表示合同成立,在办理完房屋过户登记之后生效。
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一,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的形式合法。 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不动产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不动产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