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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权利和义务对等,合同的订立需双方同意。 2、自愿原则:当事人享有自愿订...
可参考以下规定 承包合同中必须明定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者的权利和权限、义务和责任; 承包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收益的分配方式; 风险保证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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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山林合同属家庭承包,承包者需是本村村民。发包方与承包方都要遵守自己的法定权利义务。遵守林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签订好林地承包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后,即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并可依法流转。林权证是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民事权利的行政确认。
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需要注意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注意承包土地人口应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在土地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 4、注意承包期限的起始日期应该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土地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签章如没有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中面积一定要填写;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承包地附着物情况需要要实事求是填写,不能漏填错填。
一、注意事项: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作出的义务性规定。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除此以外的林权流转是否需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流转各方当事人自行决定。 4、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发同意;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2.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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